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人才交流中心挂靠)日期:2025-03-04浏览:340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的,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本科高等院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学校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或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正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日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5日9∶00-5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5日9∶00-5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5日-5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5日9∶00-5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比重分别为40%、60%。

(一)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报名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综合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务人员、具有副高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辅导员岗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5年3月3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岗位表

编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描述

人数

开考比例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招聘对象

其他资格条件

考核方式

其它说明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A01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

不设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特殊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025-89668051,李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2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特殊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025-89668051,李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3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神经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相关方向)、生物医学工程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025-89668051,李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4

康复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医学技术、耳鼻咽喉科学、运动医学、特殊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025-89668061,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5

康复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具有相关专业教育实践经历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025-89668061,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6

康复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不设

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025-89668061,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7

康复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025-89668061,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8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教育学、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舞蹈、美术教育相关专业学习或教育实践经历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025-89668055,刘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09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数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025-89668055,刘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0

管理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管理学院,025-89668078,杨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1

管理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无障碍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方向或工作经历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管理学院,025-89668078,杨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2

语言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以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报考人员本科专业须是英语语言文学;以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专业报考人员不作要求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语言学院,025-89668068,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3

语言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语言学院,025-89668068,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4

语言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语言学院,025-89668068,王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3

不设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025-89668193,陈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6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3

不设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025-89668193,陈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7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中共党员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9668037,张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8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中共党员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9668037,张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19

体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体育学、临床医学(运动医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体育学院,025-89668063,金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20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不设

设计艺术学、美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025-89668086,赵老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A21

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岗

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工作

2

不设

不限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中共党员,需入住学生宿舍

面试权重:60%
其他考试权重:40%

纳入编制管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28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执行。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