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人才交流中心挂靠)日期:2024-03-01浏览:2225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1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1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1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的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8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319∶0020246316∶00

2.资格初审:2024319∶00202464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5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8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比重各占50%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4229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岗位表

编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其它说明

A01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神经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02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语言学(手语翻译、手语语言学等相关方向)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03

特殊教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学科教学(语文、数学方向)、小学教育、特殊教育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具有正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研究生硕士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04

康复科学学院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教育学(言语听觉康复科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05

康复科学学院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学技术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06

康复科学学院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听力与言语康复、言语听觉康复、孤独症康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需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07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08

管理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09

管理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10

语言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研究生专业为英语语言文学的,本科需为英语专业。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1

语言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需具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1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2

数学、统计学、软件工程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中共党员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4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中共党员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15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中国近现代史、外国哲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中共党员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6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音乐学、音乐治疗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A17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艺术学(声乐表演与教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8

体育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A19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专任教师岗

1

设计艺术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学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应届毕业生

纳入编制管理

B01

学工心理咨询工作人员

专技岗

1

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中共党员

不限

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执行。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岗位表.xlsx